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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国策(十四) 两性关系、婚姻和家庭
今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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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013
白杨 Posts: 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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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从本质上说是一份经济合同。
古代的婚姻要求丈夫保障妻子的生活,妻子为丈夫生育子女、操持家务。这相当于一份终生雇佣合同。现代婚姻的要点是夫妻财产共有,有些像二人合资公司。
在农业社会和工业化初期,社会劳动主要是重体力劳动。女性由于身体结构和生育,不适于重体力劳动,因此在数千年间处于劣势依附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轻体力和脑力劳动职位增加,女性就业机会增加,对于男性的依赖越来越少。将来随着按需分配的比例逐步增加,妻子将不再依赖丈夫保障生活,双方也不再重视对方的财产。婚姻的经济基础正在逐步消失。
社会的发展趋势是金钱对两性关系的影响逐步下降。心理和生理因素对两性关系的影响逐步上升。婚姻减少,同居增加。也许数百年后,人们都不再结婚,使《婚姻法》成为一纸空文。
当社会逐步承担养老和抚幼的责任后,家庭将逐步消失。
政府的做法应当是对同居等两性关系持较宽容的态度。逐步增加社会养老和抚幼的功能。例如建立老年互助护理组织。再如像发放养老金一样地发放抚幼金,可以先少量低额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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