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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长挪3千万公款移居加拿大 8年后被劝返回国(图)
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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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12
白杨 Posts: 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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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到机场接林某(中)到南海区检察院接受调查。 2011年12月初,劝返工作组一行人匆匆赶赴加拿大。面对工作组人员不远万里、不辞辛劳的真诚劝返,面对国家最新的法律政策,面对检察官入情入理的剖析,林某很受触动,她深刻地意识到,如果再拖下去,受累的不仅是她,还有她最在乎的儿子。林某向检察官表示了归国的意向,并约定2012年2月 21日从加拿大飞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处理。 2012年2月21日,涉嫌挪用公款潜逃加拿大8年之久的林某飞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在此等候多时的检察官随即带其到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接受调查。 挪用3000万元公款炒股,案发后已移居国外 林某本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她的人生轨迹因犯罪彻底改变。 1997年,林某时任南海市住房基金管理公司(现南海区政府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3年南海市改为南海区)财务科科长。当年7月24日,她与公司原副经理李运南(已判刑)等人挪用了该中心3000万元住房资金,后以“雅迪装饰”、“格林装饰”等公司的名义申请认购新股“中国泛旅”,7月28日他们设法悄悄将3000万元还了回去。当年9月,林某从中分得认购新股收益10万元。 林某本以为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孰料2004年南海区检察院在查办当时已经担任南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李运南挪用公款、贪污案时,发现了这一犯罪事实。此时,林某已于2003年移居加拿大,正在办理入籍申请,面对南海区检察院回国接受调查的要求,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林某认为,她已将挪用款归还且身在国外,南海检察机关已经“不可能把她怎么样了”,应该只是吓唬吓唬她而已,她不能“傻到”自投罗网。但林某想错了,检察官与她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让她时刻感受到法律之剑悬在头上的危险 2004年5月,南海区检察院通过广东省检察院司法协助处向加拿大皇家骑警驻华联络办公室提出对林某的协查及追逃申请。由于中加双方并未签订引渡条约,中方的遣返申请被婉拒了,但加拿大警方由此中止办理林某的入籍申请。林某企图通过入籍加拿大逃避我国法律追究的后路被堵死了。 “如果当时不进一步施加压力,从心理上击垮林某,她不可能主动归案。”南海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但继续施加压力,考验的不仅是办案干警的智力,还有毅力。大家都知道这件案子短期内不可能解决,且林某最终能否回国接受调查也是未知数。不过,大家当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 面对林某的不配合,办案检察官故意将底线透露给她,让她时刻感受到法律之剑悬在头上的危险:“你如果不回来,我们将建议加拿大移民局向法院提起居留权诉讼。”林某明白,如果真走到那一步,她将不得不面对时间漫长、耗资巨大的移民官司,这一切无论是她的精力还是财力都难以应付。“中国的官司还未解决,会不会再惹上移民官司呢?”林某在思考、在犹豫,但越想越没底。 由于担心电话被监听,慢慢地林某不再和朋友们联系了;由于担心惹上新是非,林某说话行动格外小心。慢慢地,她变得敏感、多疑,开始出现了神经衰弱、高血压等病状。林某在加拿大的生活圈子越收越窄,最后只剩下儿子。 文明执法让林某的想法逐渐发生了改变 考虑到案情特殊,南海区检察院研究后认为,不能一味对林某施压,应该“软硬兼施”,既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又让其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文明执法,使其摆脱心理障碍,早日回国接受调查。在接下来的8年中,虽然该院检察长、主管反贪的副检察长以及反贪局、侦查科负责人几经变换,但他们逢年过节都打电话问候林某,探望她年近八旬的老母亲。 林某的母亲居住在南海老家,老人家始终觉得女儿无论如何都不会犯大错误,想让她回来把问题解释清楚。广东省检察院司法协助处和南海区检察院检察官一有空就跑到林某母亲家,陪老人聊天,听她唠叨林某以前的事。检察官的关心和诚意,都通过林某母亲传递给了大洋彼岸忐忑不安的林某。 据林某回忆,在她的印象里,和她接触的检察官说不上可亲,但绝对可敬。电话那端的检察官,永远是那么客客气气,永远是那么实事求是。他们不但给她讲政策、讲法律、讲情理,还设身处地地帮她分析利弊得失,从来不以势压人,从来都不胡乱承诺。这一切让她感觉很踏实,也很温暖,她的想法逐渐发生了改变。 当面劝返见成效,林某终于回国接受调查 2011年9月,在广东省检察院的直接部署、指挥下,南海区检察院通过中澳司法协作在澳大利亚成功追诉住房管理资金系列案中的另外一名重要人员李继祥(已判刑)。林某得知消息后,思想震动很大。与此同时,检察官告诉林某中国正在开展“清网行动”,她如能及时回国自首,会得到更多从宽处理的机会。林某听后有些心动。 经过充分讨论分析,南海区检察院相关领导认为,当面劝返林某的时机已到,于是经高检院、省检察院批准,该院检察长和省检察院司法协助处主要负责人一起带队,组成劝返工作组飞赴加拿大与林某见面。为了进一步和林某拉近距离,坚定其回国的念头,临行前检察官不仅准备了南海的画册资料,而且到林某家里拍了很多照片,录制了林某母亲的一段视频。 2011年12月初,劝返工作组一行人匆匆赶赴加拿大。面对工作组人员不远万里、不辞辛劳的真诚劝返,面对国家最新的法律政策,面对检察官入情入理的剖析,林某很受触动,她深刻地意识到,如果再拖下去,受累的不仅是她,还有她最在乎的儿子。林某向检察官表示了归国的意向,并约定2012年2月 21日从加拿大飞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处理。 据了解,林某劝返案是南海区检察院近年来成功追捕追诉外逃人员的缩影。之前,该院已成功使三名分别潜逃美国、越南、澳大利亚的职务犯罪人员受到法律惩处,有效地挽回了国家损失。广东省检察院司法协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林某的归案,使检察机关在通过国际司法协作开展境外追诉、请求遣返等方法之外,又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南海区检察院开展境外追逃追诉方面的做法,对企图潜逃境外、一走了之的犯罪人员将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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