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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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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012

白杨
白杨
Posts: 4591


社会话题
国务院办公厅23日发出通知要求,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
这对一亿多农民工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也是一个好开端。虽说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逐步转化为城镇居民,十分必要,但消除多年积累的“户籍差别”,确实需要积极、稳妥和逐步推进,不能冒进。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可这个进程也不能太慢,政府要给农民工兄弟一个较为合理的进度表,让他们看到希望。
户籍制度本来是一种按住户登记的人口管理制度,但我国的户籍制度被附加了过多的权利,演变成与户口性质和登记地相挂钩的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制度,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许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户籍差别也成为拉大收入和幸福差距的推手。
这虽是历史造成的,但眼下越来越多的人已认识到,由“户籍差别”造成的“身份差别”,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妨碍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改革。一亿多农民工在城市不能共享发展成果,社会风险成本也极高。消融“新生代农民工”身份,对城里人也有益。因此,政府正采取措施,逐步打破身份在户籍、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城乡壁垒,让市民待遇平等公平地普惠所有人。
所以,当前消除“户籍差别”,还是要坚持“两头削”做法,让户口不再“沉重”。
一方面,要削低城市入户的门槛,如从小城市放开做起,但也要兼顾城市类别和综合承载能力,适当和渐次放宽落户城市的条件。
另一方面,要削低城市户口的“含金量”,如这次让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与户口脱钩,就是很具体的做法,要落实到位。



城市如果就是一组可自由进出的房屋,无论在屋内或屋外,你作为国民的尊严、身份、利益和前途都一样,有无A城或B城的户口又何妨?把户口的好处还原为公民权利,“户籍差别”也就自然消失了。工作和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所有人应“失去”自己的身份,做到相对公平公正的“市民”和“公民”身份融合。
虽然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人口管理手段,但大多数国家并未在户口上附加特别的权益和福利,也照样保证了人口的有序流动,正常提供了公共服务和进行了社会管理。所以,我们也应能够做到。
当下要注意的问题是,在出台“两头削”新政时,要有一致性、连贯性,不要引起混乱和倒退。例如,不能一方面强调平等和消除“户籍差别”,另一方面又不断为户籍的好处加码涂金,这种做法目前并不少见,令人担忧。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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