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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12
quyongmail Administrator Posts: 1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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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加拿大不报税、逃税、迟报税的后果 | | 星岛日报 2012-12-04 11:11:12 | 申报2011年的税款截止日期为4月30日深夜,若错过填交报税表,则要视乎有否欠税,个人入息报税仍然可在数个月后补交,Netfile电子报税系 统在每年的9月30日截数。会计师提醒纳税人在截数日前报税,不用担心延迟报税带来罚款之外,亦可按时拿取退税或福利援助。 如果纳税人在税务年度离世,遗产需要计算至4月30日为止,假若在11月或12月期间离世,则 需要在死后六个月内申报。劳利斯会计师事务所(Campbell Lawless)执业会计师奎连(Brian Quinlan)建议及早递交报税表,税务局无法知道纳税人的收入,就不能得到退税优惠。假如没有欠交税款或不用纳税而选择不填报税表,政府会暂不发还退 税额,消费税(GST)及儿童福利金(Child Tax Benefits)都会受影响。 奎连指,纳税人直至5月1日选择不报税或不纳税,有机会被处罚款,欠款以复息计算,如果在过去四年曾有一次延交报税表,罚款将会倍增;若过去四年不报税超过两次或以上,将要缴付重复漏报入息税的罚款,为总入息的20%。 纳税人不报税将会被税务局调查其个人财务状况。星报资料图片 纳税人持续不填交报税表,政府将会开始调查其个人财务状况。审计总长费格逊(Michael Ferguson)曾依据《入息税法》(Income Tax Act)及《消费税法》(Excise Tax Act)调查个人或公司漏报税项,包括追查未填报的入息税、以及查明商业有否登记消费税(GST)及销售税(HST)。 受雇于加拿大税务局(CRA)的39,000名雇员,当中700人负责追查漏税个案,每年经费为3,900万元,佔税务局45亿元的总开支少于1%,每年发现185,000宗涉逃税的个案,应缴的额外税收、利息及罚款达28亿元。 税务局网站最近一份新闻稿列举国民逃税判刑个案,在缅尼吐巴省(Manitoba)一名嵴椎按摩师逃税罪成,被判罚款162,513元及监禁六个月。 多伦多税务律师加毕特(Jonathan Garbutt)认为,逃税被判入狱有机会发生,但有不少案件选择在庭外和解,而被呈上刑事法庭的案件中,几乎98%都会被判罪成。联邦国会每年发表的报 告显示,罪成比率高视乎个案类型,刑事起诉成本高,需考虑判刑胜算。2010至2011年的税务年度,204名纳税人提诉法院涉及逃税或欺诈的案件中,入 罪率达100%,法庭判罚款总额达2280万元及47年刑期。 税务律师Vitaly Timokhov指出,几乎90%的逃税个案不会经过法庭裁决,透过民事程序门槛较低,而裁决已有足够的阻吓力,反而透过司法部门审讯需要证明逃税有合理 疑点,门槛较高,更涉及庞大的诉讼费。税务局最近入禀起诉三名来自穆斯佐(Moose Jaw)的税务示威者,他们坚持税务制度违宪选择不缴税,最终三人被判3至16个月刑期,合共判罚款189,7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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