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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侃大山、冲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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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2

quyongmail
quyong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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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文静196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06fb07f0101fs5d.html
转载:夹竹桃


摘要:一直以来,一直有学者或专家提出“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个词,但是这个利益集团到底有哪些人,还没有人站出来出讲明白。以下是学者邓聿文总结出来的他认为属于改革既得利益集团里的7类人群。
虽然利益集团被认为是深化改革的阻力在中国学界乃至一般平 民中已成共识,但由公开指出这点则实属罕见,这表明中国高层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治理利益集团的迫切。 
不过,遗憾的是,像此前的一些学者和官员在公开场合谈及利益集团一样,对利益集团的论述也是点到为止,并未向人们指出谁是利益集团的一员。这似乎是中 国学界和官员的“通病”:虽然大家都在批评利益集团阻碍中国改革,但却都不捅破这层“窗户纸”,从而使利益集体的形象在中国的语境中始终处于一种模糊状 态。  近日,学者邓聿文撰文简单提出划分中国利益集团的三条标准,如果同时符合这三条标准,可称之为利益集团。
其一,他们攫取了来自改革开放的大部分收益,并且将继续从改革开放中攫取更多收益;
其二,进一步的社会改革尤其是政治改革会损害其利益,因而他们对限权的政治改革持消极态度;
其三,他们也有很大的能量阻扰改革的进行,或者将改革从有形化为无形,或者将改革带来的危机和不利转嫁出去。 
根据这一划分标准,并结合他们与权力的密切程度,以及对公共资源的实际占有程度,大致可把中国目前的利益集团分为以下七类: 
第一类是中央部委特别是有很大审批和管制权的部门,即所谓的强力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中 国不是一般的政府主导的国家,还是一个集权制国家,社会的权力集中到政府,基层政府的权力集中到上一级政府,全国的权力集中在中央。但政府只是一个抽象的 概念,真正负责管理的是政府的各个组成部门。所以,集中到政府的的权力其实被分割到各个部门,而部门的权力又掌握在政策制定者和具体操作者手中。由于这些 年来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与社会管理,在这一名义下,中央各部门特别是直接负有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之责的部门,管制权和资源配置权越来越大,他们在对经 济的调控和社会管理中形成了独特的部门和个人利益,寻租和腐败充斥其中。 
第二类是地方政府及其相关官员。 中央部委虽然位高权重,尚有一定约束,相比之下,地方尤其是省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实质性的约束力更弱,有些连形式上的制约都没有,这无疑使得地方政府及 其官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在发展经济的冲动下,更易把权力腐败化、资本化。这些年来,在招商引资、城市化、土地买卖、房地产发展等体现地方政府政绩和利益 的活动中,很多党政领导,把自己掌握的公权力市场化,通过各种途径设租、寻租,轻易获得超常规利益,造成一部分国家财富以各种渠道或公开或秘密地变成了自 己的财富。地方官僚集团还在房地产调控、高耗能产业发展、食品整顿、高速公路收费清理等几乎各个方面,都形成了一个个与全国利益有别的独属于地方小集团的 利益。 
第三类是国有垄断企业特别是央企和地方重要国企及其高管。 政府对经济的主导主要是通过国企尤其是央企体现出来的。央企和重要的地方国企凭借国家和地方赋予的政治特权、经济特权与金融特权,获取政治租金及超额利 润。它们对重要公共资源的占用和支配权,把本应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企业利益,还利用对公权力的影响力,使政策向自身倾斜。这方面最典型的是中石油 (10.35,0.26,2.58%)、中石化两大垄断巨头,利用石油这种重要的战略资源绑架国家政策,让全国人民为其买单。垄断国企和行业还包括银行、 金融机构等,它们千方百计不让其它社会资本进入,甚至就业也只对本企业或行业的子女开放。因此,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甚至世袭的、阻碍收入公平分配 的利益群体。 
第四类是跨国资本及其国内代理人,即俗称的“洋买办”。跨 国资本也是中国30余年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之一,但它们非中国资本,存而不论。不过,跨国资本之所以能在中国市场受益巨大,原因之一是有一个为自身利益而出 卖国家利益的“洋买办”,他们主要是由一些“官二代”、“官三代”组成,早年通过官倒或价格双轨制起家,后来多数在国外金融财团、中外合资的金融企业、跨 国公司等任职,通过与国内高层的亲朋关系,充当外国机构的代理。改革开放前这些高层保有政治上的特殊地位,现在他们同时取得了经济上的支配地位,权力与资 本结合,也就改变着自身的性质:权力依靠资本自肥,而会主动为资本服务;资本利用权力,直到直接掌握权力。“洋买办”近年在国内资本市场攻城略地,他们是 国企改革和国内资本增值的主要分肥者。 
第五类是房地产开发商。之 所以要单独把房地产开发商拿出来,是因为在近年房价的疯狂上涨中,开发商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食利者角色。房地产是一个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紧密结合的行 业。无论从地方财税、GDP增长还是就业来看,房地产在多数地方都是支柱产业,没有房地产提供的财税和土地收入,一些地方政府恐怕连生存都成问题。正因为 此,开发商也就有挟持政府的力量。在国家的多次房地产调控中,房地产商都联手上书,改变国家调控的方向和内容。因而,房地产也是寻租和腐败发生最多的领域 之一,很多政府官员都倒在房地产上。另外,房地产也成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渠道,产生了国内最多的富豪。 
第六类是大的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包括民营房产商、煤老板等实业资本家和金融资本家,他们是目前富豪榜的主要成员。在他们的发迹过程中,少不了寻求权力的庇护。其实,权力和资本的结合不分性质,只问大小。资本在做大后,很少没有与权力结合的,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权力主导市场的社会,用钱来换取安全和更多发展的资源与机会,就成了很多民营企业家的必然选择。 
第七类,是依附于上述各类利益集团之上的部分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编者,因此不能轻信他们的话),他们主要在体制内供职,也包括一些体制外学者。专 家学者掌握着知识资源和专业权力,包括舆论和话语权力,他们通过为其他利益集团提供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提供理论的指导,政策的咨询,以及对财富“合法性” 的论证等来进行利益输送。比如,一些经济学者、法学专家、行业协会领导以及媒体高层,与政府和资本的关系非常密切,成为后者的座上宾,他们往往身兼多个政 府和企业的顾问,在多家上市公司中任独董,以自己的影响力为这些政府部门和企业游说谋利;一些专家学者受雇于政府和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在他们的资助下从 事研究,名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实是他们想借助专家学者的研究影响国家决策;一些媒体充当政府和资本的喉舌。更有一些专家学者(主要是某些名家)与政府官 员、企业高官,组成某些排他性的小团体,结成隐秘的利益联盟。 
上述七类人 还可进一步归类,分为权贵资本利益集团,包括前述的一、二、三类,其组成人员是政府官员和国企高官;金融资本利益集团,包括前述的第四类和第六类一部分, 其组成人员是“洋买办”、民营金融资本家;实业资本利益集团,包括前述的第五类一部分和第六类一部分,其组成人员是从事实业的民营企业家;知识资本利益集 团,包括前述的第七类,其组成人员是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他们基本囊括了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是中国改革最大的受益者。但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也是中国改革的 最大反对力量,虽然他们往往以“改革者”的面目出现。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文静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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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quyongmail on 11/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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