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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018
Francis Yin Administrator Posts: 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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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加拿大的法官是任命的? Francis 2018-11-07 Toronto 2018年11月7号,美国的中期选举结束。碰巧纽约曼哈登地区法官也在这天选举,结果一个完全大陆出生、北大法学学士后出国留学、工作的李昌永获胜(Wendy Li)。
从这里看出:至少美国地方法官是选民选出来的。但加拿大的法官是任命的。现任加拿大安省省长Dough Ford今年当选后,曾经推翻了一个法官的判决。他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就说:我是选出来了,代表了民意,法官是任命。他这一说法引起了加拿大司法界的不满。 原来加拿大以前的地方法官也是选民选出来的,后来发觉这有很大的问题:
第一,这种选举制度被选出来的代表,就应该代表这个选区选民的利益,但法官首先应该做的事情是公正!比如你不能为了你的选民的利益而忽略其它选区选民的利益; 更何况这种选举制度经常会出现“险胜”:就是说你可能只比对手多几百票而已,说极端点就是你可能只得到了50%多一点的选票。还有49%多的人并不支持你。 第二,选举制度会受控于政治 司法应该独立,这就是西方经常炫耀的所谓三权鼎力制衡制度。如果是选举制度选出来的法官,很容易受到政治的影响。
为了尽量避免上述的不利,加拿大法官很久以前就开始采去了任命制度:有一个委员会,由司法界名人和平民组成。这个委员会提出几个 “德高望重”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最后由政府来任命。加拿大司法界认为这样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上述缺陷。 edited by francis on 1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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