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最近的话题 最近的帖子 搜索 faq  


注册 | 忘记密码   open id
Messages in this topic - RSS

论坛首页 » 新闻文摘 » 价值200万加元加国移民身分 这些人偏要主动放弃

看天下
|
12/27/2014

quyongmail
quyongmail
Administrator
Posts: 13134


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特权」(privilege),为提高其价值,联邦日前刚推出金额高达200万元的「风险投资移民」计画,海外富豪要花费巨资才能取得枫叶卡(PR Card)。但偏偏有人取得移民身分後主动放弃,确实让许多人百思不解。
根据移民部网站,会申请主动抛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原因很多,例如∶
●担任外国政府的使节或官员。
●有意取得其他国家公民权或永久居留权,而该国要求当事人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
●离境过久,不符永久居民的居住条件,又不想等候签证官员裁定是否仍具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或想避免在入境处(Port of Entry)被拦阻。
●不想继续在加拿大永久居留。
但前提是这些申请人必须具备另一个国家的公民权或永久居留权,才能主动放弃加国永久居留权。申请人若未满18岁,须获所有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方可申请。
根据新规定,移民部收到「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且书面审核通过後,申请人的永久居留权即被取消,不能享有相关社会福利,亦不得申请公民入籍,正在审理中的公民入籍申请亦将取消。


但抛弃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仅止於个人,不影响其家庭成员,除非他们也申请放弃。若申请人有尚在审理中的家庭团聚(family class)移民申请案,也将立即中止,抛弃身分的申请一获准,家庭团聚申请也同时遭拒,不退还申请费。
申请人若在加国境内申请抛弃居留权,获准後身分直接转换为临时访客,无需另行申请访客签证,可继续在境内停留六个月,若想停留更长时间,到期前须申请延签,除非取得移民部同意,否则停留期间不得工作或就学。若在海外申请,获准後想进入加拿大须先申请访客签证。
0 固定链接
|

论坛首页 » 新闻文摘 » 价值200万加元加国移民身分 这些人偏要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