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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首页 » 今日谈 » 警察在京嫖娼被抓丢了谁的脸?

今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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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014

quyongmail
quyong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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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书跃在北京办事期间,因涉嫖娼被警方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此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热议。宝丰县纪委书记刘景华也在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已形成调查报告,将根据复议结果做下一步处理。而当事人李书跃对北京警方的处罚不服,要求进行行政复议。
对此,笔者大为惊奇。作为一名警察,一位执法机关的干部,应该熟悉的掌握了各种法律知识。作为“扫黄打非”的排头兵,知法犯法在京嫖娼,事后竟不服审判,叫嚣复议。试问,如此不要脸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耻?
为何近些年来在屡次的“扫黄打非”活动中,仍有一些色情产业在大张旗鼓的发展,原因无非是“扫黄打非”的执法人员成为了此类产业的“保护伞”。类似问题,全国各地很普遍。可以说,只要是涉及黄赌毒的场所,就有“保护伞”,否则根本不会生存下来。有些地方的政府官员,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也有意无意充当起娱乐场所“保护伞”,显得更为可怕。娱乐场所本来就不该涉及黄赌毒,为何屡禁不止呢?一个关键性原因,就是因为“保护伞”的存在。
一方面,如果充当“保护伞”的人权重位高,可能直接不让警方或执法人员去查;另一方面,即使充当“保护伞”的人是普通执法干警,也会在第一时间通风报信,导致查也查不出问题。好多地方涉及黄赌毒的娱乐场所长期存在,警方虽也经常突击检查,就是查不出问题,而外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近些年来,“警察免费嫖娼”“警察亮证嫖娼”“扫黄搜出警察大队长”的新闻屡见于报端。那么,作为执法人员为何要知法犯法呢?
第一,男人本性需求,干警自我素质不高,对性需求的多元化没有抵抗。再加之,利用查处“卖淫”之便,以权力换取享受,也再方便不过了。
第二,官商勾结普遍,某些不法之商利用性贿赂,撑起色情产业的“保护伞”。小到警察干员,大到公安局长,在性贿赂的诱惑下逐步沦陷。与此同时,灰色利益连接建立,执法者也成为犯罪者。
第三,身为执法者,目无王法。又因国家对执法者的权力监督跟不上,很多执法者就自认为自己就是“法律”。城管殴打小贩,交警随便罚款,警察充当黑社会,这些现象无疑是国家对执法者监督不力的反馈。
如果我们的“嫖客警察”去扫黄打非,他面对对方“你自己也是嫖客,怎么不先抓你自己”的斥问时,那又将如何回答?打铁还需自身硬,笔者认为,加强警察队伍自身素质建设是其关键所在。前乌克兰总统尤先科曾颁布命令,撤销了全国的交通警察(因为其工作效率低下、腐败等问题)。我们同样需要用铁的手腕把那些害群之马清理出警察队伍。另外,我们还需要建立一种长效的警察准入和培训机制,要对准备进入公安队伍的准警察进行严格考核把关,谨防一些道德不良、素质低下者鱼目混珠,渗杂到警察队伍中来;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现任警察的思想道德教育,以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治警,往小里说,关系到一方的平安繁荣;往大里说,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切不可等闲视之。对警察队伍中的败类,要依法严厉打击,并将其利益关系连根拔起,以起到“苍蝇、老虎一起打”的效果。莫让警察成为色情产业的“保护伞”,也不要让某些大领导成为问题警察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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