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2014
Zhao Fang Administrator Posts: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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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的意义 「民粹」(populism)是个中性的字眼,固然它有可能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但没有必要把它看成本质的「恶」,否则极可能会误解民粹的意涵。如果我们真的忧虑民粹的负面影响,也应仔细分析它的起源与特质,如此方能约束它,避免失控。本文即从这个角度出发,把民粹当成社会中存在的政治或社会现象,再探究其意义与影响。 学界有关民粹的讨论甚多,但是把它当成一个学术概念来处理的却很少。(Taggart, 2000:10)主要原因是它呈现的样貌过于丰富,难以捉摸。 Edward Shils在冷战对峙的年代,首先对民粹进行系统的分析。他把民粹放在精英(elites)与群众(masses)紧张对垒的脉络中来看,民粹是一种人民不满现状的意识形态,它认为现有社会秩序其实是统治阶级借垄断权力、财产、血统、文化而确立。(Shils, 1956: 100-1)民粹主义者认为统治阶级所代表的制度,既腐化又缺乏智慧;因此,宁愿相信人民自己,也不相信这套制度。(Shils, 1956: 101-3)民粹主要的特质就是对政府的怨怼。 Kornhauser则将Shils的定义与其「大众社会」(mass society)的研究联结在一起,认为民粹现象是大众社会的原因与结果,它拒斥多元、歧异,倾向追求一致,有侵犯个人自由的可能性,因此是与自由民主是相冲突的。(Kornhauser, 1959: 103) Torcuato Di Tella比较拉美和欧洲的民粹运动后,认为民粹是社会迈向现代化过程的产物。通常是不满现状的中产阶级精英与期望日渐升高的群众间的联结,经济发展好的社会中尤其容易发生。 (Di Tella, 1997: 196) Cavin Kitching亦是把民粹运动放在社会发展的脉络中来看,民粹是对工业化社会的疑虑,是小规模生产者对集中生产趋势的反动。(Kitching, 1989: 19-22) 其实,每个历史上的民粹运动都有独特的时空情境与发展脉络,我们很难找到固定的通则。 Peter Worsley比较各国的例子后说民粹至多只能称是一种政治文化,而 不是有特定内容的意识型态,也不是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Worsley, 1969: 245)不少学者,如Ernesto Laclau (1977:145)放弃普遍化概念的尝试,认为民粹运动是情境决定(contextual)的,不同的民粹例子很难类推。 另外一些学者,如Margaret Canovan (1981),将民粹区分为七种类型,前三类(the populism of farmers, of peasants, of intellectuals)为农民民粹运动(agrarian populism),分别以美国一八九O年代的的人民党(people's party),加拿大一九三O年代的Social Credit movement,以及德国一八九O年代的农民运动为代表。(Canovan, 1981:104) 后四类为政治民粹运动:「民粹独裁」 (populist dictatorship)、「民粹式民主」 (populist domocracy)、「反动式民粹」 (reactionary populism)和「政客的民粹」 ( politicians' populism)。 「民粹独裁」是人民支持的独裁政权,典型的例子有拉丁美洲的民粹政权、曾任美国路易斯安纳州州长(1932-5)及参院议员(1932-5)的Huey Long,他是穷人的代言人,对抗资产阶级富人。 「民粹式民主」主张落实直接民主的精神,例如美国二十世纪初期的进步主义运动,主要由知识分子带动,主张以直接民主替代或补充功能不彰的代议政治,他们是在十九世纪美国农民民粹运动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Canovan: 1981:177)瑞士则是民粹民主的典型代表。 「反动式民粹」是激进的反自由主义运动,如美国阿拉巴马州的George Wallace。一九六八年当黑人民权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时,Wallace竖起反对「种族去隔离化」(racial desegregation)的大旗,坚持种族隔离政策。 英国的Enoch Powell.警告外来移民对英国传统文化的破坏。他们代表「草根的反动、威权、种族思想」对抗「进步、自由、宽容的精英文化」。 (Canovan, 1981:229)最后,「政客的民粹」这是政治人物巧妙地团结「人民」,创造跨越阶级、全包式的(catch-all)政治意向,虏获选民的心,挑战既有权力结构。美国总统Jimmy Carter可谓个中翘楚。(Canovan, 1981:269-73) Canovan表示这些类型并非一成不变,民粹运动依发展的情境可能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类型间转换,唯一的共同点是「诉诸人民」和「反精英文化」,但即使是此点,亦不宜过于强调。 (Canovan, 1981: 298)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学者们对民粹的分析甚少将它当成绝对负面现象来看待,它仅代表基层人民对既有制度、精英统治的不信任,这个字眼是中性的。Margaret Canovan的新作〈相信人民!民粹和民主的两个面向〉(Trust the People! Populism and the two Faces of Democracy, 1999)对民主社会中的民粹运动则有更清楚的理论探讨。她对民粹运动的界定是「诉诸人民以反抗既有权力结构和主流观念、社会价值的运动」。(Canovan, 1999:3)民粹的发动者是被社会边缘化的人民,可能是知识份子,也可能是弱势团体,他们对既有社会制度或秩序不满,不惜采取激烈的反制行动。 他们反对的对象除了握有权力(包括政党、国会、政客、利益团体等)的精英外,也包括他们所代表的文化。民粹运动不信任代议民主,痛恨政客的虚矫、官僚的装腔作势。(Canovan, 1999:5-6; Taggart, 2000: 108)他们采取的论述策略是简化问题、强调人民主权、激化对立。(Taggart, 2000: 108-112)直接民主,如创制、复决、罢免等,合乎人民主权的精神,因此受到民粹主义者的欢迎,不令人意外。当然,此种反对的情绪未必是理性的。(Taggart, 2000: 95)民粹正当性的基础是人民的道德直觉与常识,「正义」是一种感觉,毋须透过难以理解的理论或复杂的法律来诠释。民粹运动者自认为他们代表的是抽象的「人民」(the people)利益,而不是少数人的利益。这里的「人民」有区隔你我的作用。 (Canovan, 1999: 5; Taggart, 2000: 94)某些是「真正」的人民,另外一些则是要被打倒的对象。当他们提及「全民利益」时,隐含有一些罔顾人民利益的人存在。用这样方式,他们可以把平民与精英、特权、贵族、富人对立起来;也可能把不同的族群或宗教信仰的人对立起来。然而,真正的人民通常是沉默的、没有组织的、弱势的,所以才会被压迫。民粹运动者惯于把敌人「妖魔化」 (demonized),一方面这可以强化自身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自己的内部凝聚力。 (Taggart, 2000: 94-6)当民粹主义与民族(国家)主义结合时,其他民族(国家)的人就变成攻击或谴责的对象。民粹的特质民粹运动无特定思想内涵民粹没有特定的思想内涵,基本上它可以与任何意识形态结合,端视其社会情境或反对的对象而定。(Canovan, 1999: 4)因此,民粹运动的诉求可能是土地改革、解除束缚,改善生活,如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农民革命;也可能针对财团、官僚、政党与贪婪政客,如美国十九世纪末的进步主义运动;也可能是民族主义导向,挑战国际秩序,如德国纳粹。 民粹诉求可能是右派的降低赋税,要求更多的自由市场,也可能是左派的土地改革或财富重新分配。他们可能是挑战没有正当性的法律规范,也可能是要求社会秩序的重建,也可能指向性别、宗教、种族上的议题。 对民粹运动的研究者而言,他们诉求什么不是重点,重点在他们为什么会有如此的诉求?此种诉求反应着怎样的意义?以及他们的行动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当然,这与民粹的运作型式有关。民粹与民粹领袖民粹直接诉求人民的情感,反对制度的中介,因此很难建立完整、效率的领导体系,这造成发展上的困境。 (Taggart, 2000: 99-100)同时,民粹没有清楚的核心意识形态,更增加内部领导的困难,因此,民粹领导者的人格特质乃成为民粹是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Max Weber的「克里斯玛」 (charismatic)领袖恰好符合民粹运动的需求。(Taggart, 2000: 101)民粹领袖简洁有力的诉求,走入群众,赢得人民的信赖,彼此建立类似于宗教般的效忠关系。他们了解群众的道德热情不易维系,因此必须不断制造「事件」证明自己的「神圣性」 (不管是能力或行为)方能维持领导权威于不坠。缺乏制度式的组织运作,权力过度集中于领导者,造成民粹领导仰赖威权领导和不宽容的特性。 (Taggart, 2000: 103)民粹的困境是,它必须制度化,运动方能持续;然而制度化以后,与群众的距离就会增大,甚至疏离,这是个两难。直接民主是克服制度化两难的途径之一,不少民粹运动正是以直接民主作为诉求重点。(Taggart, 2000: 104) 由上而下亦或由下而上另一个值得关心的问题是,民粹是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这两种都有可能。即使是由下而上的民粹运动,通常也有知识精英加入领导,组织群众,提出诉求。由上而下的民粹运动,由统治者发动。此时必然是统治者面临重大经社危机,或者有改变现状的强烈企图,然而依法定途径、沟通协商有困难或缓不济急,因此,乃思直接诉诸人民、动员群众,以凝聚改变现状的动力,例如两次大战间德国的纳粹,战后法国第五共和总统Charles De Gaulle亦被认为是精于运用民意的民粹型领袖。 其实,美国总统Abraham Lincoln被刺后接替其职位的总统Andrew Johnson (1865-69)其南方重建政策与国会相左,亦思诉诸民意,对抗国会。一八六六年借期中选举之便,全国巡回演说("swing around the circle"),严辞攻击国会,为其政策辩护,还一度引发群众骚动,不过Johnson似乎缺乏群众魅力,他的努力证明彻底失败(还差一点被弹劾),不过其民粹企图则是相当明显。民粹与革命或暴动另外民粹可能会引发流血、暴动或革命吗?有此可能,但不必然。民粹基本心态是反体制的,但这未必是「革命」或「流血」。 演讲、示威、游行、抗议、罢工、静坐、绝食、造势、自愿入狱等都是常用的手段,其目的在引起舆论注意,突显制度不公。采取和平、非暴力方式有时候成效会更大,如美国六O年代的黑人民权运动,或更早的印度圣雄Mohandas K. Gandhi、或近日仍颇为常见的绿色和平运动。虽然其行为以挑战既有法律规范为目的,然不能说这就是暴动。不过,民粹诉求如果没有被妥适处置,可能会激化,真的引发流血冲突。在不宽容的社会或威权体制下这似乎不可免,相对地,民主国家则提供改变现状的制度性机制,虽然这套机制未必经常有效。Parul Taggart阐释民粹主义的特质时,归纳出六个重要面向,在此援引作为小结,有助于我们对民粹的掌握。 第一、民粹主义者敌视代议政治; 第二、民粹主义者企图在现实社会中建构其理想的心灵国度(hartland); 第三、作为一个意识形态,民粹主义缺乏核心的价值; 第四、民粹主义是对社会危机的有力反动; 第五、民粹主义有本质上的两难困境,限制其发展; 第六、民粹主义因应外在环境而改变其颜色。 Taggart强调这只是理想型(ideal type),这六个特质彼此互赖,而时空背景、环境脉络决定民粹的发展,不能一概而论。 (Taggart, 2000: 2) 见"民主社会中的民粹运动:一个理论面的探讨"http://ceiba.cc.ntu.edu.tw/demo_theo_prac/lessons/democracy_&_populism.html民粹主义 Populism 民粹主义是社会科学语汇中最不精确的名词之一。它被用来指涉的政治现象既广且杂,研究民粹主义的学者对于这些民粹主义究竟有哪些共同的特点(若有的话)仍未有定论。 我们至少可以区分出七类分别为某些政治科学家认为是民粹主义的政治现象。其中有三项是扎根于乡村或是乡村发展取向的激进运动:激进农民运动,典型是1890年代的“美国人民党”(US People's Party )。此运动的附从者自我标榜为“民粹主义者,”,而此运动是源自于美国西部及南部各州农民在经济上的不满,并曾一度威胁到美国的两党制。这些民粹主义者的宣言是「我们要使共和政府重回“平民”(the plain people)之手」,其改革的要求很多,包括了由于银币增加所导致的通货膨胀。此运动在1896年,由于主要基于民粹主义政纲而参加竞选总统的民主党人布 莱恩(WJBryan)遭受挫败,遂一蹶不振。其他值得比较的“农民激进主义”的例子包括在艾柏塔省(Alberta, 译注:加拿大之一省)兴起的社会债权说(Social Credit),以及在萨斯凯彻温省(Saskachewan,译注:加拿大之一省)的合作共和联盟(Co-operative Commonwealth Federation)。知识分子的激进运动,其目标是农业社会主义和把「农民阶级的意象浪漫化」(romanticizing of peasantry)。 此处的典型例子是Narodnichestvo (Populism):十九世纪俄国革命运动的一个阶段,再彼时愤愤不平的知识分子“到民间去”(went to the people),企图挑起革命的情绪。1874年值此运动的高峰之时,有成千上万的男女青年,冒着牢狱的危险涌入了农村,宣传农村社会主义的福音。他们相信因为共有制的土地耕作在俄罗斯的农村中还存留着,一但国家被摧毁,一个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必可在此农村基础上建立起来。 然而,农民们却没什么反应,而一些民粹主义者却走向恐怖主义,甚至成功地刺死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自发性的草根农民运动,其目标是控制土地以及免于精英的支配。有别于前两者的是,此处没有著名的运动典范,不过我们可以举出墨西哥革命中的札巴达党人(Zapatistas)、一次世界大战后东欧的农民党、及在布尔什维克掌权之前的俄国革命。第三世界立基在农民基础上的革命运动,如毛泽东主义,常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与民粹主义的混合。 以上这三种类型都与政治运动有关,并且多少都是农村性的,而民粹主义一词也被用在其他一些不同的政治现象上:民粹主义式独裁──在此类例子中一个卡理斯玛式的(charismatic)领袖超越传统的政客,直接诉诸民众,带给他们“面包及娱乐”(bread and circuses),并借此获得宪法以外的权利。培隆(Juan Peron)﹝在其妻艾娃(Eva)的帮助下﹞在1940年代的阿根廷建立了大众对他的忠诚爱戴,即是最佳例子。美国的“南方的煽动家”(Southern Demagogues),如阿拉巴马州的辉‧龙(Huey Long),则是又是一例。 经常有人认为这一类型的民粹主义的领导者,只有当其群众是来自乡村或是从附近乡间来的新近移民〈如许多第一代的培隆主义者〉时才能获得群众的追随。如果民粹主义可以用来描述以群众为基础的独裁,那么它也可以用来指涉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民粹主义的民主政治”是与代表制敌对的,并且尽可能地使权力掌握在人民自己的手中。其在制度上特殊的设计有:将议会通过的立法案交付全民复决(popular referendum);全民创制(popular initiative),不必经过议会,由选民自己提出立法案,在由全民复决之;以及罢免(recall),如果一定数目的选民对他们的代表不满,则可于其任内重新举行选举。 民粹主义的民主政治在瑞士进行得最彻底,而在美国由于在本世纪初美国进步党人(American Progressives)采行了此种政制,现在美国某些州〈以加州最为著名〉的州宪法也有复决的规定。民粹主义还有一种更进一层的意义,我们或可称为“反动的民粹主义”(reactionary populism),是指在民主国家中政客运用群众反动的偏见来对抗政治精英的开明观点。这种民粹主义所指的尤其是那些借着运用种族仇恨或关于法律、秩序的右派观点以获得其群众支持的政客。最后,这各名词也被运用在特别的政治型态上。“政客的民粹主义”(politician's populism)是指某种型态的政客,他们避免意识型态的许诺,且声称是代表全民而非为任何一个党派说话;意指一种“无所不包的人民政党”(catch-all people's parties),此政党没有什么基本信条,采取折衷的政策,且愿意接任何投靠的人。 edited by francis on 4/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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