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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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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12

白杨
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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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华报记者 杨梅】针对近些年来愈演愈烈的通过假婚姻关系骗取加国移民身份的不法活动,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本月宣布新法例,重拳推出严打婚姻欺诈的两大项措施:一是规定婚姻移民5年内不得再担保新的配偶移民加国;二是婚姻移民来加团聚需经过首两年“考验期”。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表示,“我们的目标,就是防止有人利用假结婚作为移民加国快捷方式“。他认为新措施可进一步强化本国移民制度的完整性,打击“假结婚真移民”之类的诈骗行为。

婚姻移民5年内禁再担保配偶

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宣布,通过婚姻关系被担保来加的海外配偶,由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离婚之后再结婚的方式,再次担保其它海外配偶来加。有关规定于3月2日正式生效。这是加拿大政府打击通过假结婚方式,骗取加国居民及公民身分的实质步骤。


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

康尼表示,通过假结婚方式骗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行为,令许多担保海外配偶来加结婚的加拿大人成为诈骗受害人。有被担保人抵加取得身分之后并不履行婚姻,有人甚至懒得与担保他们的加国配偶联络。有人抵加之后立即提出离婚,之后再利用自己的身分假结婚,担保其它人来加。移民部多次发现在海外有不法团伙专门从事这种假结婚买卖,物色想移民的人花巨款通过假结婚达到目的。

现时移民法对永久居民或公民担保海外配偶来加有一定限制,即在3年内要在经济上支持受担保者,如果受担保者期间申请社会福利,政府将要求担保人全额退还给政府。同时在3年内(如果双方离婚)不得再担保其它海外配偶。但形成对比的是,被担保的海外配偶一旦进入加国取得身分后,马上可以离婚再担保他人来加,有些人多次离婚再结婚,成为职业担保人,其中涉及巨额金钱交易。

本月2日生效的新法规针对上述情况,规定凡通过结婚担保抵加的海外配偶,由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之日计算,5年之内如果离婚及再婚,不得担保其它海外配偶来加。康尼指这项新政策或许不能从根本上铲除假结婚骗取身分的问题,但无疑会令海外有组织造假活动的难度大大增加。他指除了法规修改,移民部在海外造假严重的地区,亦增设专门打假的官员,识别各种虚假申请。康尼并且提醒有资格担保海外配偶来加的本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提高警觉,以相爱结婚为前提担保海外配偶来加生活,勿成为假结婚骗案的受害者。

配偶抵加需经首两年考验期

移民部3月9日再推新规,公布《移民及难民保护法》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简称IRPA)修订内容。根据IRPA修订案,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的外籍配偶,未来抵埠后将需要两年“有条件居留权”期限,被担保人须与担保人维持两年合法婚姻关系,才能正式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受担保者如果无法通过审核,或会被剥夺身分及遭刑事起诉甚至遣返。一旦过了两年审核期,则受担保者不再受此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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